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中国足协召开全体动员会
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激活中国足球治理新动能
当中国足协以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中国足协召开全体动员会”为契机,向系统内外释放出全面变革信号时,真正被推到聚光灯下的,已经不再只是某一项具体政策,而是整个中国足球治理逻辑的重塑。这次全体动员会的核心,不在于简单的人事调整,而在于通过改革人事制度这个“牛鼻子”,撬动管理机制、权责结构与监督体系的整体升级,从而为中国足球走出发展困境提供制度支撑和组织保障。
把人事制度改革上升为重塑治理结构的突破口
长期以来,中国足球在竞技成绩、青训体系、联赛生态乃至社会形象等方面暴露出的深层问题,很多看似发生在赛场和俱乐部层面,根源却往往指向管理体制与用人机制。缺乏严格的选人标准、模糊的权责边界、不够透明的任用程序和失灵的考核问责机制,使得一些岗位出现“责任和权力不匹配”“能上不能下、能进难出”的状况。此次中国足协召开全体动员会,把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”置于中心位置,本身就折射出一个清晰判断——如果不从人事制度上动真格,中国足球任何层面的重振都很难落到实处。
从“身份管理”走向“岗位管理”与“契约管理”

在改革思路上,全体动员会传递出一个鲜明方向,即从传统意义上的“身份管理”,逐步过渡到以岗位为基础、以契约为纽带的现代人事管理模式。所谓“身份管理”,往往强调编制、级别和任期,导致一些干部形成过强的“铁饭碗”心态,与竞技体育领域高强度竞争、结果导向的特点形成张力。通过人事制度改革,将重点转向岗位职责、目标任务和绩效结果,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工作人员的使命感与紧迫感,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形成人岗相适、人事相宜的流动格局。
在实践层面,这意味着今后中国足协在制定岗位说明书、明确岗位职责时,将更加细化工作指标和阶段目标,并通过年度述职、专项考核、第三方评估等形式,将“干得好不好”转化为“去留升降”的关键依据。用制度为“能者上、平者让、庸者下”提供可操作的程序路径,是这轮人事改革的核心追求之一。
把好“入口关”构建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
人事制度改革的首要环节是把好“入口关”。中国足协在全体动员会上强调,要通过完善招聘程序、拓宽选人渠道、健全资格审查与背景调查制度,确保进入关键岗位的人员不仅具备专业能力,更具备合格的职业操守与廉洁意识。过去那种依赖“熟人推荐”“经验继承”的做法,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足球产业中,已经难以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。
借鉴一些职业联赛组织方和国际足联相关机构的做法,中国足协有望进一步扩大社会公开招聘、项目制引进、跨界选才的比例,让真正懂管理、懂市场、懂规则、懂青训的人才,有机会通过公开、竞争、择优的机制进入决策和执行层。与此通过引入结构化面试、专业情景模拟、职业操守测评等方式,让“会说不会干”的人无处遁形,让真正具备能力和担当的专业人才脱颖而出。
完善考核评价加强权力运行的刚性约束

如果说选人是“入口”,那么考核与问责就是“出口”。在不少治理失效的案例中,人事任免程序看似合规,真正出问题的环节往往集中在“进来之后谁来管”“做不好怎么问”“做出成绩如何激励”这些关键点上。此次中国足协在动员会上反复强调,要构建目标清晰、标准量化、程序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,将考核结果与岗位调整、薪酬待遇、荣誉评定、干部选拔等挂钩,让绩效考核成为名副其实的“指挥棒”。
在具体操作中,一方面要针对不同部门、不同岗位设置差异化指标,对技术、竞赛、青训、纪检、财务、宣传等条线实施分类考核;另一方面要合理设计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的权重,既防止只看短期成绩的“唯结果论”,也避免陷入只讲态度、不看数据的“唯过程论”。例如,在青训管理岗位上,可以将“青少年注册球员数量增长率”“梯队比赛质量评价”“教练员培训完成率”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,并适当引入俱乐部和地方足协的反馈;在纪检与合规岗位上,则应强化对案件查办质量、线索核查效率、制度执行力度等方面的评估,从而实现“岗位不同、标准不同,但问责同样刚性”的目标。
以典型案例彰显人事制度改革的现实必要性
过去几年,中国足球领域发生的一系列反腐和整顿行动,客观上为这轮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鲜明警示。若仔细梳理一些典型案件,不难发现一个共性特征——问题的爆发往往并非源于单一事件,而是长时间缺乏有效监督、权力缺少制衡和流动、岗位责任模糊等因素的叠加累积。例如,部分管理层在长期“内部循环”的环境里形成了封闭的小圈子,使得关键事项决策出现随意性,资源配置缺乏透明度,最终导致纪律红线被突破、廉洁底线被冲击。这些案例从反面印证了人事制度改革的紧迫性:如果不构建更加公开透明、监督有力、流动有序的用人机制,任何监管和整顿都难免“按下葫芦浮起瓢”。
把“能上能下能进能出”落到可执行的制度条款中
“能上能下、能进能出”这八个字,在很多改革文件中屡被提及,但真正难在如何从原则口号变成可执行的制度条款。在这次全体动员会后,中国足协若要把人事制度改革做深做实,就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拿出具体方案。其一,健全退出机制。对于长期完不成目标任务、群众和行业评价较差、甚至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干部职工,要通过定期评估、组织谈话、岗位调整直至组织处理等程序,形成有力度的“下”和“出”。其二,拓宽上升渠道。不唯资历、不唯年龄,而是以实绩和公认度作为提拔的重要依据,尤其要畅通基层一线、专业技术骨干的上升通道,让真正奋斗在球场边、训练场和业务一线的人,有机会走上更重要的岗位。其三,强化轮岗交流。针对一些关键岗位长期封闭的问题,通过合理的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,既打破小圈子,也有助于干部视野的拓展与能力结构的优化。

构建“权责清晰监督有力”的现代足球治理生态
人事制度改革并非孤立行动,而是与中国足协整体治理结构的现代化紧密相连。如果说组织架构是“骨骼”,制度规则是“经络”,那么人事制度就是支撑整个体系运转的“血液循环”。通过这次以全体动员会为起点的人事改革,中国足协着力推动的,正是从“身份型管理”迈向“职责型管理”,从“经验型决策”迈向“数据支撑决策”,从“单向度监督”迈向“立体化监督”的系统性变革。
在这种治理逻辑下,权责对等、流程透明、结果可追溯将成为人事制度的关键特征。每一个岗位都要有清晰的职责清单和风险提示,每一次人事任免都要有完备的程序记录和公开说明,每一项重大决策都要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评价机制。与此通过加强纪检、审计、财务、法律等专业力量的协同配置,使人事任免、经费使用、项目推进彼此之间形成相互牵制、相互支撑的闭环结构,以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。
从“内部动员”走向“社会共识”的改革纵深
全体动员会体现的是中国足协系统内部的改革决心,但要真正推动人事制度改革落地见效,还需要将这种“内部动员”逐步转化为更大范围的“社会共识”。一方面,要通过信息公开与及时发声,让社会公众、媒体和球迷了解改革的方向、节奏与阶段性成果,形成来自外部的持续监督压力和支持力量。另一方面,要主动吸收职业俱乐部、地方足协、青训机构、高校科研部门等多元主体的意见建议,在制定考核指标、岗位设置和人才引进标准时,适度引入行业和专业视角,避免人事制度改革成为“关起门来自己转圈”。
从这个意义上说,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中国足协召开全体动员会”并不是一个单纯的会议新闻,而更像是中国足球治理变革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坐标点。它标志着人事制度不再被视为“内部管理的小事”,而是被提升到关乎中国足球长远发展与公信力重建的战略高度。只有让人事制度真正转向公开化、规范化、专业化,让“该上”的人上、“该下”的人下、“该进”的进、“该出”的出,中国足球才有可能在制度层面迎来一次真正意义上的“换代升级”,为未来的竞技突破、青训振兴和联赛繁荣打下坚实基础。










